測繪證怎么辦的
項目名稱 申請測繪作業(y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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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別 行政許可
辦理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第二十六條;
2.《測繪作業(yè)證管理規(guī)定》第二、三條。
辦理條件 持有《測繪資質證書》單位的測繪外業(yè)作業(yè)人員和需要持測繪作業(yè)證的其他人員。
申報材料 1.《測繪作業(yè)證申請表》一式2份(計算機打?。?;
2.申請測繪人員一寸彩色照片3張;
3.申請測繪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
4.《測繪作業(yè)證申請匯總表》一式1份(計算機打印)。
辦事流程 (一)受理:
測繪單位向省測繪局測繪管理法規(guī)處提出辦證申請。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省測繪局測繪管理法規(guī)處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
依法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二)審查:
省測繪局測繪管理法規(guī)處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實。
(三)批準:
對申請測繪作業(yè)證的單位,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省測繪局主要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四)告知:
省測繪局測繪管理法規(guī)處應當在局領導批準后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向申請單位頒發(fā)《測繪作業(yè)證》。
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向申請單位書面說明理由。
附: 注冊與補辦
《測繪作業(yè)證》注冊核準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前30日內,測繪單位應當將《測繪作業(yè)證》送交原發(fā)證機關核準注冊,過期不注冊的作業(yè)證無效。
持證人員將測繪作業(yè)證遺失,應當向本單位報告并說明情況,由所在單位向發(fā)證機關書面報告申請補辦手續(xù)。
其它
測繪人員離(退)休或調離工作單位的,必須由原所在測繪單位收回測繪作業(yè)證,并及時上交發(fā)證機關。
測繪人員調往其他測繪單位的,由新調入單位重新申領測繪作業(yè)證。
數(shù)量限制
辦理期限 20個工作日。
資質證書正本丟了要補辦需要哪些材料
單位工會申請法人資格登記時是我去辦的,以前沒覺得它怎么樣因而也沒把它當回事。近日看了《勞動午報》上刊登的內容,發(fā)現(xiàn)這塊工作還真挺重要的,所以現(xiàn)在有一事想向你們請教:前段時間我單位內部調整辦公用房,工會換了辦公室,搬挪物品時比較忙亂,現(xiàn)在發(fā)現(xiàn)《工會法人資格登記證》副本找不到了。反正有正本在,我們還需要補辦嗎?
回答:我們每個人的身份證丟了要補辦,單位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丟失要補辦,工會法人資格證書作為法律認可的單位工會的社團法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文件,這么重要的東西丟失了當然一定也要補辦的。根據(jù)《北京市基層工會法人資格登記辦法》第8條規(guī)定,《工會法人資格證書》及其副本和《工會法人法定代表人證書》不得涂改、抵押、轉讓和出借。遺失的,應當及時聲明作廢,并向負責辦理的審查登記機關申請補發(fā)。由此來看,雖然您單位丟失的是《工會法人資格登記證》副本,但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也要補辦,所以您單位應當盡快到原負責辦理的審查登記機關申請補發(fā)。
依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工會法人資格證書》正本、副本,或者《法定代表人證書》有丟失情形的,需攜帶以下材料向審核登記機關申請補辦:1、填寫《工會法人資格登記證書丟失登記表》一份;2、攜帶工會成立或最近日期的變更批復文件及復印件一份;3、攜帶工會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4、非法定代表人前來辦理登記的,需攜帶工會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一份、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5、攜帶針對丟失的證書在市級報刊發(fā)布公告的報紙聲明頁(公告需寫明丟失證書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名稱及證書編號等信息);6、未丟失的《工會法人資格證書》正本、副本或者《法定代表人證書》。
測繪資質證副本原件丟失,是否可以補辦?應如何辦理?急?。。。。。。。。。。。。?!
4.8 第十八條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測繪資質證原件丟失怎么辦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同時測繪資質證原件丟失怎么辦,須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測繪資質審批機關。
測繪單位遺失《測繪資質證書》,應當及時在公眾媒體上刊登遺失聲明,持補證申請等其他證明材料到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辦理補證手續(xù)。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在5日內辦理完畢。
建筑資質證書遺失怎么補辦?
建筑資質證書對建筑企業(yè)來說可以說是建筑施工開展的通行證,如果沒有建筑資質證書,建筑企業(yè)可以說是寸步難行。建筑資質證書不小心丟失該怎么辦呢?
建筑資質證書遺失補辦流程:
1.準備資質補辦報告。
2.在全國性報紙期刊上登記資質遺失作廢聲明。
3.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補辦。
不同部門批準的資質證書補辦方法又不同,具體介紹如下:
1.資質主項是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批準的證書遺失后需辦理補證的:下載建設部《關于建設部批準的建設工程企業(yè)辦理資質證書變更和增補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 號)的附件,并按該表的要求填好相關信息,提供未遺失的副本復印件或正本復印件,在地級以上市建設主管部門核對原件。
2.資質主項是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批準的資質證書,遺失后需辦理補證的:在“四庫一平臺”申請,打印出《省建設類企業(yè)資質證書增補、遺失補辦申請表》,地級以上市建設主管單位核對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在《資質申請表》簽署相關意見并在“四庫一平臺”提交。
3.凡是遺失證書后需補辦資質的,須在申請辦理補證前,在省級以上報紙或建設信息網刊登的遺失聲明。
4.攜帶《資質申請表》、遺失聲明、未遺失的資質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書、辦事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對外辦事窗口辦理。
建筑資質領取后,最好有專門人保管,丟了再去補辦資質還是很麻煩的。不過您可以交給資質代辦公司辦理,除了補辦資質,資質代辦公司還可以辦理各類資質,比如說園林綠化資質、勞務分包資質、總承包資質、房地產開發(fā)資質等等,還可以幫您進行建筑資質升級、資質變更等,為您省去很多麻煩。
大地測量測繪儀器維護資質
2014年7月1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以國測管發(fā)〔2014〕31號印發(fā)修訂后的《測繪資質管理規(guī)定》。該《規(guī)定》分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變更與延續(xù)、監(jiān)督管理、罰則、附則7章37條,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發(fā)布的《測繪資質管理規(guī)定》予以廢止。測繪資質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yè)發(fā)展,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測繪資質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yè)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tǒng)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制作、互聯(lián)網地圖服務。
測繪資質各專業(yè)范圍的等級劃分及其考核條件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guī)定。
第五條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審查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有條件的設區(qū)的市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qū)域內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可以委托有條件的縣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受理本行政區(qū)域內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2]
第二章 申請與受理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yè)或者事業(yè)單位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yè)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第七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將測繪資質行政許可的依據(jù)、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tǒng)維護機制,實現(xiàn)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第九條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yè)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四)單位辦公場所證明;
(五)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六)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第十條 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符合要求的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身份證,畢業(yè)證書與測繪及相關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或者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二)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所有權證明及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檢定證書;
(三)健全的測繪質量保證體系證明;
(四)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材料;
(五)測繪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六)與所申請升級專業(yè)范圍相匹配的測繪業(yè)績和能力證明材料。
申請新增專業(yè)范圍的單位,應當提供第(一)至(五)項材料。
第十一條 擬從事生產、加工、利用屬于國家秘密范圍測繪成果的單位,其保密管理工作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提交有關書面材料:
(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無違法犯罪情況;
(二)依照國家有關保密和測繪地理信息法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三)設立保密工作機構,配備保密管理人員;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確定本單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明確崗位職責,設置安全可靠的保密防護措施;
(五)與涉密人員簽署保密責任書,測繪成果核心涉密人員應當持有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涉密人員崗位培訓證書。
第十二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受理、補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決定。[2]
第三章 審查與決定
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第十四條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擬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通過本機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組織調查核實。經核實有問題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無問題的,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并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fā)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應當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閱。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統(tǒng)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不超過5年。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級行政區(qū)編號+順序號+校驗位。
第十六條 初次申請測繪資質不得超過乙級。測繪資質單位申請晉升甲級測繪資質的,應當取得乙級測繪資質滿2年。
申請的專業(yè)范圍只設甲級的,不受前款規(guī)定限制。[2]
第四章 變更與延續(xù)
第十七條 測繪資質單位的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發(fā)生變更的,應當在有關部門核準完成變更后30日內,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一)變更申請文件;
(二)有關部門核準變更證明;
(三)測繪資質證書正、副本。
第十八條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滿需要延續(xù)的,測繪資質單位應當在有效期滿60日前,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申請辦理延續(xù)手續(xù)。
對繼續(xù)符合測繪資質條件的單位,經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批準,有效期可以延續(xù)。
第十九條 測繪資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的同時,應當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測繪資質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單位遺失測繪資質證書申請補領的,應當持在公眾媒體上刊登的遺失聲明原件、補領證書申請等材料到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辦理補領手續(xù)。
第二十條 測繪資質單位轉制或者合并的,被轉制或者合并單位的測繪資質條件可以計入轉制或者合并后的新單位。
測繪資質單位分立的,分立后的單位不受本規(guī)定第十六條的限制,可以重新申請原資質等級和專業(yè)范圍的測繪資質。